
公告日期:2021-11-12
公告编号:2021-033
证券代码:835760 证券简称:摘牌微通 原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对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出《关于终止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31 号)。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2021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关于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停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强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本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停牌;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停牌事项变更公告(增加)》(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按要求披露了《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暨停牌进展公告》等停牌进展公告。
三、摘牌整理期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
公告编号:2021-033
国股转公司”)对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出《关于终止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31 号)。公司对于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上述决定无异议。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
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整理期内,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微通”,证券代码 835760,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股票自 2021年 11 月 1 日起恢复交易,公司已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
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 年 11 月 12 日系整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
束后,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按要求多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四、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结束,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五、公司和原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连仁广 联系电话:13601137065
原主办券商联系人:卫珊珊 联系电话:010-5199409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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