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告编号:2020-033
证券代码:835760 证券简称:ST 微网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给予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
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2 号楼 4 层办公 B-420。
2、连仁广,男,1963 年 4 月出生,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构
公告编号:2020-033
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 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 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连仁广未能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 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给予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 入诚信档案。
给予连仁广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公司处于在艰难中维系,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已经不会造成很大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公司处于在艰难中维系,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0-033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 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659 号)
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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