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明斯:东北证券关于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9
东北证券
关于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未能保证充分审核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安明斯预约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因安明斯向主办
券商提交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距离预约披露时间较短,未为主办券商预留充足的审核时间,尽管主办券商已经严格对照全国股转系统下发的《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审查要点表》督促公司提高半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主办券商仍然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质量难以保障,2023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可能存在不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相关风险事项不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提升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能力。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事前审核义务,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反馈,督促公司进行修改。主办券商将继续督促公司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提升相关人员信息披露能力。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北证券
2023 年 8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