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7 16:05:18 股吧网页版
安明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7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5778 证券简称:安明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熙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11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9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起解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山西证券对公司的业务、公司治理、财务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意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

公司拟与山西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由山西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11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报告》,报告对公司与山西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事宜进行了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11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拟聘请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聘请山西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事项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
(2)申请、提交、修改、补充、报备与本次聘请山西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项相关的文件或其他材料。

(3)本次聘请山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