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2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5778 证券简称:安明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经事后核对发现,原公告中“二、议案审议情况”中议案内容部分表述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一)审议《关于出售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来规划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切合未来规划发展方向,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慧安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安信
息”)55.56%的股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慧安信息注册资本:1800 万元,
资产总额为 13,249,592.73 元,负债总额为 13,286,650.56 元,所有者权益为-552,057.83 元)以 51.5 万元价格转让给监事高轩;公司将与高轩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慧安信息的股权,监事高轩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款。”
更正后:
“(一)审议《关于出售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来规划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切合未来规划发展方向,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慧安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安信
公告编号:2024-001
息”)55.56%的股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慧安信息注册资本:1800 万元,
资产总额为 13,249,592.73 元,负债总额为 13,286,650.56 元,所有者权益为-37,057.83 元)以 51.5 万元价格转让给监事高轩;公司将与高轩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慧安信息的股权,监事高轩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款。”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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