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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5:39:09 股吧网页版
安明斯:关于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公告的补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5778 证券简称:安明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公告的补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扬州春天线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4)苏 1002 执 42 号,立案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4 日,执行标的金额为 32.4424 万元;因与福州科拓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4)闽 0102 执 1498 号,立案
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 日,执行标的金额为 17.3976 万元。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
开设的基本户、在其他银行开设的 9 个一般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合计5,828.57 元,被冻结后账户可以收款,但无法对外支付冻结范围内的金额;公司名下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社区文山里 185 号 H#楼三层办公室被查封,期限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12)。由于当时公司内部信息沟通不及时,董事会获悉此事后即予以补充披露。

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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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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