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5778 证券简称:安明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安明斯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本年亏损 1,782,344.50 元,累计亏损 80,609,526.34 元,净资
产逐年减少,应收账款长期挂账,2023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 77,121.99
元,同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安明斯公司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安明斯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鉴于对上述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及相关业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净资产逐年减少,应收账款长期挂账。
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 2024 年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公告编号:2024-027
1、安明斯目前处于停产期,我司正努力清理债权债务,积极催收应收款项,争取早日复产。
2、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熙明承诺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福州软件园管委会也为公司信贷提供相应帮助,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3、全面提高公司管理:
公司将组织全面开展管理诊断、发现管理问题、解决管理短板、实施改进措施等系列管理提升工作,改善公司管理基础现状,全面提升各项管理系统。
财务管理方面,加强费用预算管理,降低费用开支;加强应收账款的管控,安排法务团队积极应对,回收资金。
公司治理方面, 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内部费用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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