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835778 证券简称:安明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778 安明斯 2024 年 7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 F 区 2 号楼 27 层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因素及市场竞争态势,审慎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3)。(六)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0,609,526.34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75,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兴华审字(2024)
第 014943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专项说明。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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