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兴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兴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为通”、“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就兴为通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一)公司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因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审计机构无法及时完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公司无法及时完成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公司主要子公司湖南奇晟吉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兴为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受疫情及各地疫情交通管制措施的影响,审计机构未能按计划时间进场审计,询证函函证、盘点程序等无法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和进度受到影响,审计报告不能在 2020年 4 月 30 日前出具。
(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公司聘请的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挂牌以来的定期报告均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审计机构远程执业方式开展审计工作,目前,年报编制和现场审计工作暂未开始。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督促会计师早日进场,同时在会计师进场之前,按会计师提供的资料清单提前做好各项审计资料的准备工作,为会计师进场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现场审计时间打下基础。
公司预计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之前完成年报审计工作,预计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之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四)主办券商在督导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关具体的督导情况
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主办券商督导人员与公司保持紧密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复工复产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进场的安排,督促公司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培训视频及相关文件,及时协助公司解决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将年报披露所需的资料清单提供给公司,督导提前做好年报披露准备。针对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主办券商将督导公司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兴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之盖章页)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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