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7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5787 证券简称:海力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3 年 2022 年与关联方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购买蒸汽 500,000.00 323,642.00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
料、燃料和 展需要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出售产品及服务 200,000.00 74,619.40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
商品、提供 展需要
劳务
委托关联人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合计 - 700,000.00 398,261.40 -
(二) 基本情况
名称: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 45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其芳
公告编号:2023-010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供应(凭有效《电力业务许可证》经营,具体范围详见许可);粉煤灰生产、加工、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云锋在该企业任董事、总经理。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0 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回避制度,公司董事江云锋、胡水泉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2023 年拟向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采购蒸汽,预计交易金额约 50 万元。
2、根据公司销售情况,2023 年拟向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预计交易金额约 20 万元。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交易行为,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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