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077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出 具 非 标 准 无 保 留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3]0010776 号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光通)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3 年 4月 19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0434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博大光通 2022 年度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的10%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302.58 万元。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大华核字[2023]0010776 号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博大光通连年亏损,营收规模及员工数量下降,经营状况不佳。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 42,611,303.64 元,未分配利润
-63,176,934.47 元;2022 年度净利润-40,129,395.9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大光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目前情况,公司管理层出台一系列的改善措施:
1.公司投资研发的智慧办公产品,包括墨水屏电子桌牌、墨水屏电子手拉环、墨水屏电子学生卡等样品已完成,并开始推广试用,目前由于受疫情原因导致推广工作延后,预计后期会给公司带来良好收益:
2.正在开发电子纸+物联网产品,目前加大研发力度,逐步实现上市销售,推动公司经营上的发展;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注重技术成果转化:
4.公司积极调整组织架构,根据经营情况在人员及各项费用开支中采取优化措施。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的理由和依据
2018 年起,公司参与各地政府主导的煤改气工程的业务较多,营业收入较高,2020 年各地政府主导的煤改气工程基本结束。2021年起煤改气工程需求大幅减少,导致公司收入较 2020 年大幅减少。2022 年公司已无新增煤改气业务,收入规模与 2021 年持平。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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