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3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5830 证券简称:安旺门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安旺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安徽安旺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公司经营规划及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经认真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参加本次董事会董事共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妥善处理和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兰祥承诺:若有股东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存在异议,并满足以下所列明的条件,本人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以其取得公司股份时实际支付成本价为总价格收购其全部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收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21-003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以任何形式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该次股东大会并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本次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因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买入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与异议股东签订回购协议。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关决议之日起2个月内。异议股应当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通过现场提交(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快递方式(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向公司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并同时将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1003429189 @qq.com。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
1.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
公告编号:2021-003
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
4.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