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5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5833 证券简称:天雄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湖北天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湖北天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护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该事项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由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
定的第三方
公告编号:2024-012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每股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基准,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各方协商确定。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的15 日内,为提交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须在上述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股东身份证明材料,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自然人股东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历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完整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的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4、如异议股东未能在回购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提交申请,则视为同意继
公告编号:2024-012
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子成
联系电话:0713-4219666
邮箱:tianxiong@tsung.com.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浠水县洪山工业园天雄路 1 号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沟通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湖北天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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