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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8 20:01:43 股吧网页版
ST纳仕达: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5842 证券简称:ST 纳仕达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我们于 2021 年 12 月接受委托审计纳仕达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其位
于美国纽约的境外组成部分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13,927.81 万
元,占纳仕达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30.74%;负债总额为 10,226.94 万元,占纳仕达公司合并报表负债总额的 65.24%;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34,846.78 万元,占纳仕达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83.86%;营业成本为 27,881.44 万元,占纳仕达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成本总额的 86.38%。截止报告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未能到达纳仕达公司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境外组成部分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同时由于新冠肺炎在美国洛杉矶的发展,纳仕达公司境外的财务人员也无法正常履行职责,配合我们开展远程审计工作。我们无法对纳仕达公司境外组成部分的2021 年度财务报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2019 年 7 月 17 日,纳仕达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转发的《关于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财务问题的举报信》,纳仕达公司的主办券商及前任会计师出具核查报告并回复股转系统。我们亦对举报

公告编号:2022-019

事项实施了检查合同、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获取关联方清单等必要审计程序,但是无法获取该事项相关进展情况,我们无法评估对纳仕达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3、2021 年度,纳仕达公司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福州纳仕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仕之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资金往来 1600 万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1600 万元,该款项期末账面价值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3.50%。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对该款项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因上述原因及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对纳仕达公司本期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认定,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有效的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纳仕达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督促管理层积极消除上述事项及其不良影响。具体措施及计划安排如下:

1、对于美国子公司尚未提供的审计资料,将于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第一时间督促美国子公司 NINESTARSGROUP(U.S.A)INC.进行审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配合会计师落实询问、函证、计算及现场审计等重要的审计程序,补充完成对美国子公司的审计。

2、对纳仕达公司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福州纳仕达国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仕之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 2021 年度发生的相关应收账款,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组织人员催收,目前该款项已全额收回。

3、董事会已完成股转系统、证监局等相关部门关于举报信的调查回复,若股转系统、证监局等相关部门一旦有了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三、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并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同时,董事会组织公司董事、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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