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景鸿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上海景鸿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鸿物流”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 1 次股票发行。
2017 年 9 月公司完成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1,926 万元,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因公司董事郁惠其、王
毅、刘岩、樊思豪、汤勤、郝云玲均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而公司董事樊寅系公司董事樊思豪的父亲,因此公司 7 名关联董事均已对《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因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董事会未对上述议案进
行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
份数量不超过 428 万股(含 428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4.50 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1,926 万元(含 1,926 万元)。截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
份数量为 428 万股,募集资金 1,926 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17 年 8 月 14 日,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 327006 号
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7 年 9 月 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景鸿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 2017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6 月 13 日在
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经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及《关于拟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决议。其中,董事会将《关于拟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7年8月10日,上海景鸿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同国泰君安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企业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上海景鸿国际物 交通银行上 募集资
310066580018800039945 3,113,860.60
流股份有限公司 海浦东分行 金专户
注:1、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公司于2017年9月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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