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835875 证券简称:天基新材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1次股票发行,2017年12月公司完成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971.48万元,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6日和2017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5.96元,
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72.00万元。截至缴款截止日2017年9月1日,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披露的认购人已按约定缴纳股份认购款人民币3,057.48万元。2017年9月13日,认购人共青城五岳鸿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签订《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共青城五岳鸿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不再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将已收到的投资款2,086万元原路退回。2017年11月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10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7年12月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元)
北京银行双
20000011155800017729874 9,714,800.00 0.00
榆树支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制定并披露了《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7-026)。
公司针对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账号:20000011155800017729874),并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存入了该专项账户。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未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于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共9,714,800.00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收支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9,714,800.00
加:利息收入 12,205.31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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