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2
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 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 事......21
第二节 董事会......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一节 监 事......31
第二节 监事会......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5
第一节 通 知......35
第二节 公 告......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8
第十二章 附 则......39
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南堤寺村北工业区 3 号院。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33.32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2011 年 11 月 11 日至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经营,按照国际惯例和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运作,使企业获得稳步而快速、健康的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为发展我国建筑新材料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钢骨架轻型板(限在外埠从事生
产活动);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道路货物运输;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机械、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金属结构(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设计、销售、安装钢骨架轻型板;产品设计;销售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体干细胞 、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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