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835877 证券简称:诺克特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0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通过<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湖北省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900691792528F。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Hubei Nokete Pharmaceutical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孟宗大道 1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6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品质、责任、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凭药品生产许可证从事药品生产、销售;植物
提取物的生产、销售;氨基酸及氨基酸衍生物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中药材(不含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销售;真菌发酵产品生产、销售;凭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销售;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均采用记名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名称、持股数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
出资时间:
序 发起人股东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额(万股)
1 石振拓 1563.69 26.0615% 净资产 2014-08-31
2 顾雪平 360 6.0000% 净资产 2014-08-31
3 尹先春 295.452 4.9242% 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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