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6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5888 证券简称:尚阳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尚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尚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编制过程
经审阅《关于审议<尚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成,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对《关于尚阳股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08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4,110,057.0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5,685,416.24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投资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尚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证照和资质等资料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告编号:2023-008
独立董事:谢园保、陈建华
尚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