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5890 证券简称:圣石激光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圣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九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十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九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 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
担保;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 (二)本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象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
过 5000 万元以上;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产 30%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的提供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本条中所指对外担保不包括公司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
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
适用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
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
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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