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1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35890 证券简称:圣石激光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圣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浙江圣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说明事项的内容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与天津蓝色星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专利权销售合
同,协议销售价格为 500 万元,公司据此记录应收账款 500 万元、收入 471.70 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 28.30 万元。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支持性依据及信息,导致无法确认此项收入在本期列报的恰当性。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说明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如本财务报表附注五 25 所披露,公司于2019 年 12 月份签订合同,转让给天津蓝色星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星球)一项专利权,金额为 500.00 万元,依据相关约定,该专项利的使用由权蓝色星球与武汉市迪普士德激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士德)双方共享,公司已于 2019年 6 月将该专利交付给共享方迪普士德使用,该项交易的付款方为迪普士德;该专
利已于 2020 年 6 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专利权主体变更的登记,于 2020 年 6
月向购买方蓝色星球开具了普通增值税发票,并于 2020 年 6 月收到共享方迪普士德
公告编号:2020‐034
支付的三百万元该项专利使用权转让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专利权交易,
使公司 2019 年度的收入增加了 471.70 万元,应缴税费增加了 28.30 万元,应收账款
增加了 500.00 万元。
针对审计报告所说明事项,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
该专利于 2020 年 6 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专利权主体变更的登记,于 2020
年 6 月向购买方蓝色星球开具了普通增值税发票,并于 2020 年 6 月收到共享方迪普
士德支付的三百万元该项专利使用权转让费。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说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圣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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