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8358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4-055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为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连续性,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和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聘任潘海云女士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由于徐胜朝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首席合规官等职 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副总经理方荣新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潘海云女士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勇,男,汉族,1976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合肥工业大学会计学
专业毕业。1997 年 1 月参加工作,历任合肥美菱洗衣机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中科美菱 低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副部长,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服务经 理、总账经理等职务,2018 年 6 月起担任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会计机构 负责人兼财务运营部长。
潘海云,女,汉族,1990 年 6 月出生,合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5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投资管 理员、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高级经理、证券事务主管、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23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一)提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审议通过《关于对拟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李勇先生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会计专业知 识背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本次提名财务负责 人的提名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名李勇 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对拟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资格审查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潘海云女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本次提名首席合规官的提名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同意提名潘海云女士为公司首席合规官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经认真审查公司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李勇先生的个人履 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我们认为李勇先生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 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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