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9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5907 证券简称:海德曼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条,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在上一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之内召开。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披露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2年7月20 日,公司预计不能在上一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之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因公司所在地区睢宁县 2022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自 2022 年 3 月
以来,公司所在地睢宁县一直受新冠疫情影响,财务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到岗,导致 2021 年财务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导致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公司董事会无法提请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股东大会需提前 20 天通知,公司无
法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公司定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在此之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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