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1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835909 证券简称:双飞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3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53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909 双飞人 2023 年 9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持续督导协议》,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持续督导关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经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就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将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23-053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公司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变更事项相关文件的拟定、相关协议的签署、变更备案及其他事项。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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