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1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35909 证券简称:双飞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9 日以书面通知及电子
邮件方式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俊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出席人数、议事内容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52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持续督导协议》,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持续督导关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经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就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将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公司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北证券股
公告编号:2023-052
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
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变更事项相关文件的拟定、相关协议的签署、变更备案及其他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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