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5909 证券简称:双飞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与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了《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辅导机构为浙商证券。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
称“江西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浙商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3 年 1 月 12 日,江西证监局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期自 2023 年 1月 13 日开始计算,公司正在接受浙商证券的辅导。
(四) 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辅导工作正常进行,公司的辅导机构浙商证券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向江西证监局报送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
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2,036.38 万元、3,050.39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23.25%、 39.25%,平均不低于 8%,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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