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30
证券代码:835914 证券简称:伊秀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914 伊秀股份 2023 年 1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浦东新区锦绣东路 2777 弄 10 号 1003 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调整需要,经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及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其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公司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申请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程序。
(四)审议《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更换主办券商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相关文件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等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15 日 10:00 前
(三) 登记地点:浦东新区锦绣东路 2777 弄 10 号楼 1003 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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