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4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5914 证券简称:伊秀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2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嘉定区江桥镇星华公路 926 号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张瑞寅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者履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公告编号:2023-01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 见 刊 载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平 台
(www.neeq.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3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1
详 见 刊 载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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