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5914 证券简称:伊秀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事项合法、完备。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方式
现场投票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914 伊秀股份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五路 366 号梁杭科创商务园一幢 206-5 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瑞寅对公司 2023 年度营运情况结合财务状况做出了具体报告,对公司现在经营能力也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预估了 2024 年监事会面临的问题,将继续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报表数据,合理预估 2024 年市场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的策略方向,编制了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考虑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极差,公司暂无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详见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专项说明》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8)。
(十)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专项说明》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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