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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20:50:10 股吧网页版
伊秀股份:东吴证券关于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且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东吴证券

关于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持续亏损 是

2 其他 公司 2023 年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 是

审计报告,其股票转让将被实行风险警



3 生产经营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审核伊秀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以下风险事项: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疫情及核污染排放等原因影响,伊秀股份
分支机构(门店)已注销,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2、伊秀股份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如审计报告中“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所述:

“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事项

伊秀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0,437,490.2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906,532.18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人民币-25,587,900.86 元,
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股本总额。因疫情及核污染排放等原因影响,伊秀股份公司分支机构(门店)已注销,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伊秀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我们的判断,伊秀股份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3年度财务报表是不适当的,伊秀股份公司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将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前将加
注 ST 标识,由“伊秀股份”变更为“ST 伊秀”,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人民
币-25,587,900.86 元,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2,906,532.18 元,公司实收股本 20,5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 2023 年 12 月起经营活动停滞,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同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前
将加注 ST 标识,由“伊秀股份”变更为“ST 伊秀”,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另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不能得到改善,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仍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伊秀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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