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30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5935 证券简称:茂昂智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4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条款。
修订条款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对董事会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对董事会
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 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 表决。关联股东应按相关法律、法规 表决。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 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其持 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应按相关法律、
股数不应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
其持股数不应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全
体股东均为关联方的除外。
无 第十五条:在对有关关联交易事
公告编号:2020-011
项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向出席
会议的股东说明《公司章程》规定的
关联股东回避制度并宣布需回避表决
的关联股东的名称。需回避表决的关
联股东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如该关联
股东参与投票表决的,该表决票作为
无效票处理。
除上述修订外,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原条款序号根据条款增加、删除作相应调整。
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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