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浙商证券关于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二)风险事项情况
启鑫新能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无力支付会计师费用,生产经营停
顿,截至目前,启鑫新能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半年报,公
司亦无力聘请 2020 年年报审计会计师,预计将影响公司按期披露 2020 年
年度报告。
二、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 年 4 月 20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0
年 8 月 28 日,浙商证券分别就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2019 年年报预计无法按时披露、因不能按期披露 2019 年年报 将被停牌和 2020 年半年报预计无法按时披露等事项,披露了风险提示性
公告。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2020 年 4 月 21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和 2021 年 2 月 28 日,分别就公司银行账户被冻
结、正常经营停顿、2019 年年报预计无法按时披露、因未能按期披露 2019
年年报将被停牌和 2020 年半年报预计无法按时披露等事项,做出了风险
提示。同时,自 2020 年 5 月 11 日起,公司每隔 10 个交易日披露定期报
告无法按期披露的进展公告。为了摆脱困境,启鑫新能表示,正在积极四 处寻找资金、重组方,同时将按照证监会、股转系统公司的相关要求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因启鑫新能未能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暂停转让。
启鑫新能未能按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半年报,且预计
无法按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启鑫新能存在公司股票 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 年 4 月 20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0 年 8 月 28 日,就启鑫新能持续因银行账户被冻结、持续经
营能力存疑、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等相 关风险进行了提示。同时,主办券商也在持续督促启鑫新能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继续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之后的持续督导过程中, 主办券商仍将继续关注启鑫新能相关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 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督促挂牌公司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挂牌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
浙商证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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