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0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5941 证券简称:启鑫新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990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
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启鑫”。
目前公司股东人数已超 200 人,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公司将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励先生 0574-25758839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先生 0571-87908838
公告编号:2021-018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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