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浙商证券
关于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 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事长、实际控制人等 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风险事项情况
继主办券商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浙江启鑫新能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后,经过持续沟通、了解情 况,发现启鑫新能因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会计师费用,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无法正常推进,恐无法按要求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同时,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停顿,
银行借款无法按期偿还,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挂牌公司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如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启鑫新能持续经
营风险的风险提示公告。在之后的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仍将继续及时向启鑫新能了解了相关情况,持续关注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督促挂牌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挂牌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
浙商证券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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