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8-18 19:05:36 股吧网页版
启鑫新能: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18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5941 证券简称:启鑫新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1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情况: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启鑫新能,证券代 码:835941,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象山县滨海工业 园区金港路 37 号)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至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能按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经营产生更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产生更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23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8号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