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3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35941 证券简称:启鑫新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象山县滨海工业园区金港路 37 号
励小伟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0-024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励小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给予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励小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
无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经营产生更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0-024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经营产生更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公司将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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