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23
公告编号:2020-040
证券代码:835949 证券简称:华电智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智能”或“公司”)为增加收入,拟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拓展业务,因此拟收购教育培训行业相关股权,具体如下:
为满足公司对教育业务管理需求,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注册成立子午教
育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午教育”)。
公司经与股权出让方充分协商,达成了收购相关教育培训行业股权最终意向,股权出让方已将签署完毕的协议提交华电智能,公司先后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紫罗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罗兰教育”)、子午教育在部分协议上完成了盖章工作,部分协议尚未盖章。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合计 2,017.13 万元。子午
教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向股权出让方股权转让对价合计 115.98 万元。
根据公司经审计 2019 年合并报表,公司 2019 年资产总额为 52,644,216.72
元,该资产总额的 50%为 26,322,108.36 元,该资产总额的 30%为 15,793,265.02
元。2019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0,250,858.05 元,该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50%为 10,125,429.03 元。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合计 2,017.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99.61%(超过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50%),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8.32%(超过资产总额的 3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已
公告编号:2020-040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就上述股权转让及设立子午教育相关事项,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公司本次收购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停牌,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第六条规定;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已支付了第一阶段第一期股权转让对价,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于未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因此未能及时进行内幕知情人报备,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 1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2、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午教育前,未经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未进行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及《华电智能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制度缺乏足够的理解,因此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而未能履行相关程序,公司今后将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制度的学习,避免出现类似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