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5950 证券简称:智云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和自
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340号)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8号20号楼601室。
桑华春,女,1964年4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桑毅力,女,1973年11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
公告编号:2019-015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1、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桑华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桑毅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处罚未限制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处罚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纪律处分决定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公司及
公告编号:2019-015
相关人员将全力配合券商工作,确保在2019年6月28日前完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切实履行公司的披露义务。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将更加充分地重视信息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340号)。
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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