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4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5960 证券简称:九易庄宸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爱国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常爱国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52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5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常爱国 董监高 董事
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4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常爱国原为九易庄宸第二大股东,2023 年 8 月 25 日,
常爱国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九易庄宸股份 64,000 股,持股总数达8,126,900 股,超过原第一大股东梁冰持股总数 8,065,771 股。常爱国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亦未及时告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事宜。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常爱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常爱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编号:2024-014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常爱国及公司将充分吸取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涉及违规事项的 相关教训,加强对相关交易的学习,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公司 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 整、准确、及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常爱国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52 号)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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