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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7 16:43:33 股吧网页版
安人股份: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5963 证券简称:安人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中软安人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

资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增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之江实验室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规及其内部规定,将其拥有的 1 件软件著作权《基于知识图谱的政务从业人员培训系统》(简称“标的资产”)以评估作价 530 万元,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简称“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杭州中软安人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杭州文图思锐云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文图思锐”)已通过技术市场表达购买意向。文图思锐拟增资扩股购买该标的资产,标的资产评估作价 530 万元,其中 316 万元进入文图思锐注册资本,21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之江实验室、之江实验室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之科控股”,之江实验室全资子公司、指定的技术入股持股平台和资产管理代表)、黄宝忠(科技成果完成及转化团队代表)拟与文图思锐及文图思锐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之江实验室将所取得的新增注册资本中的 55%(即 173.8 万元)指定之科控股持有,享有目标公司股东权益;将取得的新增注册资本中的 45%(即 142.2 万元)由黄宝忠代团队持有。

本次增资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后文图思锐注册资本将由 1250 万元变更为 1566 万元,其中各方持有注册资本比例:公司为 63.86%、杭州临安创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临安创新”)为 15.96%、之科控股为 11.10%、黄宝忠为 9.08%。公司仍控制和并表文图思锐。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3,351.96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16,284.23 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文图思锐经审计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1,396.69万元、1,301.92 万元。公司持股变动比例对应的资产总额为 225.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97%;公司持股变动比例对应的资产净额为 210.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1.29%。

上述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占比均未达到管理办法的标准,故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文

图思锐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增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增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之江实验室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 1818-2 号 10 号楼 320 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 1818-2 号 10 号楼 320 室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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