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 - 007
证券代码:835968 证券简称:科创蓝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 02110105 号】和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110018 号】。
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内容为:
“1、保留事项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二)、或有事项”所述,科创蓝公司对百卅蓝(魏
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青岛市崂山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1800 万元及
相应利息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科创蓝公司已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有上诉结果。我们无法取得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科创蓝公司对该事项最终承担的连带责任金额。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所述,科创蓝公司期末其他
非流动资产胶州第一能源站于 2019 年取得,账面价值为 6200 万元,该能源
站需取得相关特许经营权才能够合法经营,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该能源
站尚未达到运营条件。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部分其
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减值事项。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 2 所述,科创蓝公司
2022年度发生净亏损31,571,325.21元,且已经连续5年亏损。这些事项或
公告编号:2023 - 007
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
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状况。公司董事会正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三、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1、积极沟通当地政府、热电企业,尽快办理胶州第一能源站特许经营权
事宜,使能源站达到投入运营条件;
2、积极为中标项目、已签订项目、储备项目做好销售回款工作,加快公
司资金回笼,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积极应对建设工程款诉讼,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已委托专业律师团
队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4、及时跟进上述事项发展进度,并及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
站披露相关事项进展。
特此公告。
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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