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5968 证券简称:科创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2 月 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收到河北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冀
民审 9820 号,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青岛市崂山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先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系
2、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法定代表人:迟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百卅蓝(魏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登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系
4、 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迟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法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驳回再审申请人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请求。
(二)执行情况
暂未执行。
公告编号:2024-014
(三)其他进展
公司将积极与当事方进行沟通,尽快达成和解协议。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被查封的不动产若被执行或被拍卖,则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且会导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会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将会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与当事方进行沟通,尽快达成和解协议,争取尽快解除此次诉讼案件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冀民申 9820 号
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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