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15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5969 证券简称:华凌股份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宣化县贾家营镇新兴建材厂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田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伟、马贵敏、河北崇昊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石料厂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卓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胡文、河北经华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宣化县贾家营镇新兴建材厂(以下简称:新兴建材厂)诉称:2017 年初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石料厂(以下简称:华凌石料厂)因业务发展需要和
新兴建材厂取得联系,双方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2018 年 2 月 13 日、2019 年 1
月 8 日签订《协议书》、《水井转让协议》、《合作协议》等文件。上述协议签订后,新兴建材厂依据协议内容履行了约定义务,华凌石料厂未按协议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公告编号:2022-001
2021 年 2 月 6 日经双方对账,华凌石料厂尚欠新兴建材厂开采协议费、水
井转让费、石料款共计 874160 元。
新兴建材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华凌石料厂诉至人民法院。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开采协议费、水井转让费、石料款共计 874160 元及
相应利息(以 87416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2 月 7 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
同期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五)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宣化区人民法院贾家营法庭开庭审
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诉讼是因分公司业务拓展期部分协议尾款未按时支付造成的,涉诉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财务较为稳健,因上述案件诉讼尚未判决,且涉诉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整体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财务影响。后期公司将积极应诉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民事起诉状》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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