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1
公告编号 2023-024
证劵代码:835969 证劵简称:华凌股份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
挂牌公司
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魏志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长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魏志民存在
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执行法院: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3)冀 0705 执 266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02 月 09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5 月 16 日
限制高消费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16 日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张家口银行
公告编号 2023-024
股份有限公司通汇支行申请执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魏志民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魏志民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魏志民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会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目前尚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将积极协调处理相关事项,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3)冀 0705 执 266 号》
公告编号 2023-024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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