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9:32:25 股吧网页版
华凌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5969 证券简称:华凌股份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969 华凌股份 2024 年 5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河北洋阳律师事务所胡文律师。
(七)会议地点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深化公司内部改革,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实施方案,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慎的决策,为公司向好向快发展做出了贡献。(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深化公司内部改革,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实施方案,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慎的决策,为公司向好向快发展做出了贡献。(三)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审议《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编写完成了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五)审议《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依据 2023 年市场形势和主营业务的行业发展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整合资源,合理规划了公司 2024 年发展方向,制定了 2024 年的生产经营指标,并据此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六)审议《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七)审议《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魏志民、魏丽萍。(八)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