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9 18:22:12 股吧网页版
天人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5974 证券简称:天人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濮阳天地人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大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可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和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贷款、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和评估;

(十七)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定向发行股票;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五条 董事会对公司交易事项以及关联交易、担保、贷款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15%的事项;单笔金额低于 2000 万元或连续 12 个
月内累计低于 10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 %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及其他
交易事项;对于单笔金额低于 50 万元的交易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二)审议除应由股东大会决策的其他关联交易;

(三)审议除应由股东大会决策的其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
(四)对于公司单笔贷款金额 5000 万元以下和连续 12 个月累
计贷款金额 50000 万元以下的贷款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 会议形式

董事议事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形式进行。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八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