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5974 证券简称:天人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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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濮阳天地人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大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可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和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贷款、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和评估;
(十七)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定向发行股票;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五条 董事会对公司交易事项以及关联交易、担保、贷款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15%的事项;单笔金额低于 2000 万元或连续 12 个
月内累计低于 10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 %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及其他
交易事项;对于单笔金额低于 50 万元的交易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二)审议除应由股东大会决策的其他关联交易;
(三)审议除应由股东大会决策的其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
(四)对于公司单笔贷款金额 5000 万元以下和连续 12 个月累
计贷款金额 50000 万元以下的贷款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 会议形式
董事议事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形式进行。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八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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