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5977 证券简称:西拓电气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西安西拓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
(2) 财务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颁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规定。(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变更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告编号:2020-013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1、因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2019 年 1 月
1 日历史违约损失率与原“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按“账龄分析法”计算的违约
损失率一致,无需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留存收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公司无其他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需调整的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项目。
2、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调整详情如下: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
本集团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应收票据 1,000,000.00 1,000,000.00
公告编号:2020-013
应收账款 78,759,694.82 78,759,694.8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9,759,694.82 -79,759,694.82
应收款项融资
应付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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