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3
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或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 21
第一节 董事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 监事会 ...... 30
第一节 监事 ...... 30
第二节 监事会 ......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 36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三章 附则 ......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禹州泽衡中水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发起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禹州市禹王大道与东外环交叉口西南角,邮政编码
46167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诉。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社会创造效益,为股东创造财富,为客户创
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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