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4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5996 证券简称:ST 亿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
施决定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李恒勇、李大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李恒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李大伟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
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财务核算不规范、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执行不到
公告编号:2023-001
位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是股份转让事项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未及时披露。2019 年以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恒勇、李大伟)与多名投资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等有关协议,约定股份转让及股份代持等事项。同时,李恒勇、李大伟与投资者签订 《股权代持补充协议》,约定承诺条款、回购等事项。针对上述事项,李恒勇、李大伟未及时配合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二是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存在费用归集错误、坏账计提错误、坏账计提依据不充分、财务报表列报错误等情形。
三是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
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四是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存在资金运营流程内部控制不规范、客户调查及信用审批流程相关控制执行不到位、合同审批流程相关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不符合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
三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第十二条、十八条规定。
李恒勇作为公司董事长,李大伟作为公司总经理,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一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李恒勇、李大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
公告编号:2023-001
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已充分认识到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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