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5996 证券简称:ST 亿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
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李恒勇、李大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2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李恒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李大伟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
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公告编号:2023-024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
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时任董事长李恒勇、董事会秘书李大伟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应分别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已充分认识到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的重要性。
公告编号:2023-024
今后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 号
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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